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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温下,办公室慎防“空调病”

时间:2009-08-02 09:59来源: 作者:行者 点击:
  

武汉市中心气象台连日来发布橙色高温预警,相关部门发出通知,气温达到37 ℃以上,各单位在上午11点到下午3点,不得安排工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。但事实上这些规定都成了一纸空文。顶着高温作业,武汉的不少民工都中暑了。

    18日,面对中国之声记者质问,为何高温避时开工成一纸空文时,武汉安委

会的官员们明显表现出头晕、乏力、语无伦次、答非所问、记忆力减退等症状。医生初步诊断为,“空调病”严重患者。

    武汉市安委会“患者”对记者表示,出现45℃高温下坚持作业之所以无“法”管,主要原因是目前仍在执行的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还是1960年7月1号制定的。这就是典型的记忆力减退症状的表现。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明文规定,高温作业是指作业环境热强度高,劳动强度大,对人体易造成危害的作业。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,当室外出现文件规定的温度标准的气温时,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0℃或20℃以上的作业,必须严格按照《高温作业分级》管理。

    60年代距今已经有近50年光阴了,这位官员记忆力减退的症状可不轻,医生建议,诊断书上可以加上失忆或者休克症状明显。

    该官员接着继续犯起糊涂,说没有明确规定气温达到多高才可以停工,哪些工种应该停工或采取什么措施等。这就是长期不出外活动导致的头晕症状。武汉明文规定,37 ℃以上,各单位在上午11点到下午3点,不得安排工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。重庆规定是37℃,北京是33℃,深圳和湖北是35℃。当然,这位官员的室温永远是26℃,既环保又健康,但是空调风吹得太久也害人。

    同样病得不轻的武汉城建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也表示,执行起来有难度,主要原因是在这方面国家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,只能督促和指导。只有在出了事故之后才能要求他整改或者是停工之类的处罚。这可应了句老话,不见棺材不掉泪。是不是不出事故,这个城建安全管理站就应该撤销了呢?那还是改名城建事故管理站好了。

    网友说了,病根还是在这空调上了。“坐在办公室有空调,贪凉怕热,不去工地检查督促,坐着开两张罚款单多方便”。

    专家会诊表明,空调超净房间里,负离子几乎等于零,因此导致工作效率和健康状况明显下降。所以医生奉劝得病官员,多晒晒阳光,跑跑工地,接触群众,严格执法,让中暑的民工也分享分享被关怀的凉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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